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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第一次党代会、2020年年度工作会议和半年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发展软实力的意见》,加快实施文化强企战略,以担当诚信奉献卓越为内核,明确集团公司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编制完成集团公司《文化手册》、《行为规范》,实现文化理念与制度体系有效衔接。

2.2服务期限要求

(1)建设期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需求调研工作,12月底完成《文化手册》、《行为规范》的工作。

2.3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内容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咨询、策划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的供应商, 请于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9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携带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1-66620522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311-69052002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