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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办金融机构入围项目
发布时间:2019-02-22

招标公告

政府招标项目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办金融机构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标书编号:RHP-C431900040267-1

招标人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地址:河北雄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312-5671257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10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传棣  0312-5666156

 

采购用途:入围三家金融服务机构,作为协办行为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金融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实施地点:雄安新区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试用期)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已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在雄安新区设立分行级机构的商业银行,并取得了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行号(新区交易中心定点金融服务机构中标单位不可报名参与协办金融服务机构入围招标); 

3、投标人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且于2019年2月20日之前已经在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办理了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投标的单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签批的银行行号证明文件

3)投标人近半年任意月份的缴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投标人在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打印网页(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225日起至2019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保定市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101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93月19日930分

开标时间:20193月1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传棣

联系方式:0312-5666156

传真电话:0312-566615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