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决定做相应修改和条序调整后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见附件。
附件:《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