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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涉案款账户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涉案款账户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P-C692200553213-1

项目名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涉案款账户;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比选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争选取的方式选择一家银行,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涉案款账户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已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在雄安新区设立分行级机构的商业银行,并取得了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行号;

2)比选申请人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且于2022年8月1日之前已经在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办理了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 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第2点要求”

方式:采用邮箱发送的方式

售价:0元

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1028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1028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五单元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需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并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代表不建议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活动,可另行委托代理人员参加项目活动。由投标人代表不能通过防疫要求而造成的项目活动受阻,责任自负。

2、因防控疫情需要,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采用邮箱发送的形式,请投标人按附件1要求填写投标人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7gqgFtiob6Bta1bL0CKO0w?pwd 提取码:gs3c(仅供下载,请勿删除)】。请将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rhahxafgs@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名+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审查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将立即发出。如当天未收到招标文件,须致电确认获取是否成功。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报名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台西路107号

联系方式:刘哲宇、0312-6098521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冯少华、李炫、庞家华、刘玉星0312-5666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少华    电 话:0312-566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