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车辆租赁服务,比选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比选内容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租赁8辆自动挡公务用车,1.8T或2.0L以下排量,车辆行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提供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租赁期限为两个月(两个月后,比选人将对中选人服务情况及车辆性能进行考核评估,如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租,价格不高于本次比选确定的中选价格)。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汽车租赁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维保能力。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比选申请。
2.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者,请于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5日14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容城县容城镇锦泰花园A区2号楼4单元402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
地 址:河北省容城县豪丹路120号
邮 编:071700
电 话:0312-5678929
传 真:0312-5678992
联系人:刘欣超
比选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张成
电 话:13930451929
传 真: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rhahl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