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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曹高速公路(京哈高速至沿海高速段)机电施工监理服务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8

迁曹高速公路(京哈高速至沿海高速段)机电施工监理服务

比选公告

本项目迁曹高速公路(京哈高速至沿海高速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7]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5]278号)。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比选人为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机电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迁曹高速公路京哈高速至沿海高速段起于迁安市沙河驿镇以东2.2公里处,接京哈高速公路与迁安支线沙河驿枢纽互通,止于柏各庄镇丁庄户村东,与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顺接,途经迁安市、滦县、滦南县三个县(市)(其中迁安市约3公里,滦县约26.5公里,滦南县约32.7公里),路线全长62.424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本项目机电工程由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和收费系统组成,全线共设:路段监控通信收费中心1个,共包括收费站5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

1.2工作周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3月,施工工期1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1.3比选内容:本项目机电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比选内容为全线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共分一个标段。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2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4年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的监理业绩                                                                                        

2.3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近5年内(2014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比选申请。

2.5与比选人、本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单位(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者,请于2019年 2 月18日至2019年2月2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持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报名,比选代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发售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6日9:30,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至9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及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址: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区

 编:063200

 话:0315-5072856

 真:0315-5072856

联系人:姜广利

比选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编:050000

人:蒋世伟

 话:0311-69052002

 真:0311-69052033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