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高速邢台段、邯郸段食堂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太行山高速邢台段、邯郸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包(二)“邯郸段”起于武安市矿山镇上焦寺村西北的邢台、邯郸市界,与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以桥梁形式相接,向南止于涉县合漳乡邰家口村东的漳河冀豫省界,全长68.685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本项目现正在施工建设中,计划交工时间为2018年12月青兰高速以北,2019年10月青兰高速以南。
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包(二)“邢台段”北起平赞高速公路邢石界,南连太行山高速邯郸段,全长83.704Km。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本项目现正在施工建设中,计划交工时间为2018年12月。
2.2比选内容:本次比选内容为太行山高速邢台段、邯郸段服务区、收费站食堂设备采购,包括灶具、烤箱、碗柜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2.3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比选人下达书面供货通知后10天内。
2.5质量标准:合格产品。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是具备食堂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者,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如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2号西城国际A座11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2号西城国际A座11楼
联系人:田伟
联系电话:0311-89160524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黎亚林
联系电话:0311-69052062
传真:0311-69052033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