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保定管理处汽车租赁服务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保定管理处委托,就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保定管理处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通过比选确定中选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本项目租赁的车辆共计7台,用于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保定管理处日常使用。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标准。
2.4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括车辆租赁。
3.2租赁车辆均为新车,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出租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齐全有效、各种备件齐全,车况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3.3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比选文件领取
你单位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2018年7月9日至7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持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比选代理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6日14:30时,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涿保定管理处
比选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亚林
联系电话:0311-6905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