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站区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站区绿化提升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养护经费。现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
2.2建设规模:
对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顺平监控中心、满城收费站等16处站区进行绿化提升改造。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计划交工日期为2018年9月,计划工期6个月。
2.4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站区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分为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比选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近5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完成1项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本次比选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活动的申请人。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比选人只接受第1名的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2月 7 日至2017年12月 11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 19 日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六楼中会议室(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和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电 话:0312-6797958
传 真:0312-6797575
联系人:李彩云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政编码:050010
联 系 人:蒋旭洁
电 话:0311-69052002
传 真:0311-69052033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